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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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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办〔200991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统计巡查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09年统计巡查的通知》(豫统文(2009165号)精神,省统计局从11月份开始,将对南阳市各县(市区)进行统计巡查。为做好迎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一)落实国家、省统计局统计工作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二)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在数据质量控制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经验及体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核算、工业、投资、能源、贸易等专业2008年年报和2009年定报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检查按《河南省统计局数据质量检查方案》进行。

(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58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统计机构稳定的紧急通知》(国统字〔200999号)贯彻落实情况;县(市、区)统计局统计工作任务增长与统计人员、经费增长、办公条件的适应情况;基层统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乡级统计统计职能发挥及工作制度建立与网上报送情况;县统计部门对辖区内乡级政府统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督查情况;《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办法》(豫统文[2008]115号)贯彻落实情况;统计业务培训情况。

(四)大型普查工作。包括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口普查工作筹备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经济普查责任目标情况;乡、村经济普查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工作情况;普查成果宣传及其他各项工作情况。

(五)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国家和省统计报表制度,推进依法统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情况;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情况。

(六)统计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建立政风行风领导组织机构以及开展工作情况;落实政风行风责任制情况;针对纠风办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的情况;统计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建议。

二、巡查方法

(一)听取被巡查县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二)开展问卷调查。

(三)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谈话。

(四)分组巡查(深入相关专业、乡镇、统计调查单位)。

(五)综合汇总巡查情况。

(六)向当地政府领导和市统计局领导班子反馈意见。

三、巡查要求

请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以上巡查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积极迎接省统计巡查。要深入进行自查,撰写书面自查汇报,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好整改措施。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自查报告务于1112日前报县统计局办公室。

具体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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