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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方城县2010年林业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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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政〔200996

 

方城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方城县2010年林业生态县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方城县2010年林业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2010年林业生态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2009年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林业工作部署,我县于2010年要建成林业生态县。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植树造林,建设林业生态强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林业生态县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确保实效,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重点建设生态廊道、农田防护林、城镇绿化、围村绿化、山区生态林、多晶硅园区绿化和燕山水库周边绿化等工程,圆满完成2010年林业生态县建设任务,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和谐新方城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建设任务

2010年全县规划新造13万亩,其中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工程2万亩、农田防护林体系工程2万亩、城市林业生态体系工程2000亩、村镇绿化工程3万亩、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5.8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各乡镇造林绿化任务分配的依据是:

(一)按照全县2010年林业生态县省级达标的要求,测算各乡镇造林任务。

(二)按照省林业生态县建设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我县可分为两个类型,分别按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测算,目前,我县山区森林覆盖率与创建标准相差5.01%,丘陵区森林覆盖率相差7.55%

(三)山区乡镇涉及拐河、四里店、柳河三乡镇,丘陵区涉及广阳、袁店、清河、杨集、古庄店、独树、二郎庙、杨楼、小史店、博望、赵河、券桥、城关十三个乡镇。

(四)清河、杨集、古庄店、独树、二郎庙、杨楼、博望、赵河、券桥9个乡镇平原农田林网控制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工程

1、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工程。所有的入县口必须高标准绿化,以许平南高速公路,省道鲁姚路、高兰路,县乡道博四路、柳四路、清维路、独古路、“村村通”道路两侧和主要河流两侧为重点,造林20000亩。

2、农田防护林体系工程。以博望、独树、赵河、古庄店、杨集、清河、券桥、杨楼、二郎庙9个乡镇为重点,造林20000亩。把农综开发、世行灌溉、土地整理、烟水配套等项目区和许平南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各1公里的辐射区作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高标准建设。

3、城市林业生态体系工程。城市林业绿化体系是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建设和谐社会,优化改善人居环境的必要途径。一是搞好城郊林业建设,主要是以环城林带和城郊森林为重点。二是搞好县城建成区绿化,主要是扩大城区森林面积。按照省定县城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的标准,我县建成区绿化差距较大。因此,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把县城绿化作为全县林业生态县建设的重点工程,见缝插绿,高标准绿化。城区和城郊绿化植树2000亩,涉及城关、券桥、清河、二郎庙、古庄店、杨集六乡镇。

4、村镇绿化工程。村镇绿化是林业生态省建设重点工程之一。全县的重点和要求是:每个村范围内所有路、河、沟、堤及池塘周边和荒地、荒滩、废弃地、宜林地全部绿化,以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农村试点村和移民新村为重点,开展围镇、围村造林30000亩。建制镇围镇造林要全部达标,全县完成105个示范村的围村造林工程。

5、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以四里店、拐河、独树、杨集、柳河、小史店、广阳、古庄店、二郎庙、杨楼、清河等山区和半山区乡镇为主,所有宜林荒山荒地做到全部绿化,规划造林58000亩。

(二)抓好义务植树

完成生态县创建任务,达到生态省建设标准,既要靠重点工程带动,又必须靠全社会办林业,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做到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100%。一是实行基地化管理,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乡义务植树基地不少于50亩,村义务植树基地不少于30亩。二是严格执行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无论是个人、企业及城镇工商户、外来人口的义务植树都由所属当地政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三是做好适龄公民登记和尽责情况考核工作,县、乡两级要对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逐一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和台帐。县直单位义务植树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四是搞好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征收工作。根据《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对于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征收绿化费。

四、建设标准

(一)生态廊道。按照高速公路每侧林带宽度50、省道每侧林带宽度30的要求,空档断带全部补齐。林带外侧开挖1.5宽、1深的边沟,与农田隔离。省道沿线山区地段第一层山脊以内全部绿化;县乡道路每侧林带宽度20,植树7行以上;“村村通”道路每侧植树2行或单侧3行;主要河流两侧每侧植树10行以上。

(二)农田林网。按照每300亩一个网格的要求,对沟、路、渠、河逐条绿化,网格四边闭合。农田林网主干道每侧植树各2行以上或单侧4行以上;辐射区道路每侧植树1行以上或单侧3行以上。

(三)城市绿化。环城林带宽度100,并营造2-3100亩以上的片林。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对城区进行高标准绿化。

(四)村镇绿化。按照乡镇建成区外围30米宽、村屯周围20米宽的规划标准进行绿化植树。

(五)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采用直播或植苗方式营造防护林。

各类造林工程要坚持高标准整地,高标准苗木,高标准栽植。高速公路、省道廊道绿化和各类项目区一律栽植4以上的特级苗木;县乡道、“村村通”、农田林网主干道及围村、围镇造林,一律栽植3.5以上的一级苗木,农田林网辐射区栽植3以上的苗木;城镇、景区绿化一律栽植一级壮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林业生态县建设指挥部,县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乡镇长为具体负责人。农综开发(世行)、土地整理、烟水配套项目区造林绿化分别由农综办、土地局和烟草部门负总责;城区绿化由建设局负总责;省道、县乡道边沟以内公路绿化由交通部门负总责;多晶硅园区绿化由二郎庙乡政府和园区办负总责。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负责制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绿化措施,高标准做好各自的绿化工作。

(二)多元投入,激励扶持。在整合项目、争取扶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基础上,县财政列出专项配套资金,对绿化苗木予以补助。农田林网、生态廊道(含“村村通”)、环城林带、围村镇造林苗木费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补助资金与验收结果挂钩,县自查验收合格后,拨付50%,省核查合格后,拨付全部补助资金。超出县分配计划的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同样给予补助。“村村通”绿化工程由交通、林业部门负责联合验收,对完不成道路绿化和路肩培土任务的,不予拨付相应的绿化苗木费。

(三)创新机制,改革林权。按照统一规划、谁造谁有、产权明晰的要求,大力推行大户承包集中造林;组织造林积极性高、有经济实力的农户与群众协商兑换土地造林;对沟河路渠采取拍卖承包造林;对重点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切实提高造林质量。采取多种形式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切实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造林就发证,充分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在造林绿化期间,抽调县直相关单位干部组成督查组,分包乡镇,开展跟踪督查,定期通报。适时组织阶段性观摩评比,落实奖惩。深入开展“生态杯”竞赛活动,年度造林结束后,对各乡镇造林绿化的数量、质量、成活率、保存率进行综合考评。对县直单位的义务植树和行业绿化工作,同时进行认真考评和严格奖惩。

六、考评奖惩办法

(一)考评内容

1、县分配造林任务完成情况。

2、造林质量标准、合格率,主要考核成活率。

3、林木管护情况,主要考核保存率、管护机制落实情况。

4、平原绿化高级达标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农田林网控制率和沟路渠绿化率。

5、城镇、村庄、四旁绿化植树情况。

6、重点工程完成情况。

7、县直单位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

8、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二)考评办法

对各乡镇年度造林绿化工作考评由县政府办、林业局、农综办等单位组成考评工作组,逐乡镇、逐工程全面核查考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河南省林业生态省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自查自报,以国家、省、市、县最高一级检查验收结果为准。对单位的义务植树也要进行验收考评。

(三)评分标准

今年的林业考评坚持效果第一的原则,以年度验收考评为准,基础分100分,并根据每个关键环节和年度造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扣分。

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70分)

重点考评是否完成了县分配的年度造林任务,特别是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和平原、岗丘区乡镇农田林网控制率和沟路渠绿化率,按任务完成比例计分。每超额完成5%1分,少5%1分。

2、造林质量(15分)

重点考评造林质量、标准,集中体现在成活率上。考核以生态县建设自查验收和年终考评相结合。

3、林木管护情况(15分)

重点考评管护组织、管护机制、林权证发放情况以及巡逻看护、防病治虫、防倒伏、防丢失、毁坏等情况,包括历年及当年保存状况。

对在今冬明春造林过程中,获县以上组织的检查评比或验收表彰的进行奖分,受到通报批评的进行扣分,其中,县级一次奖或扣3分,市级一次奖或扣5分,省级一次奖或扣10分。对在省生态县验收过程中,保存面积、保存率低于上报的进行扣分,并按比例增减其造林面积和奖金。

(四)奖惩措施

根据各乡镇年度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本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根据得分多少排出名次。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县政府将授予年度造林绿化先进乡镇,对获一等奖乡镇各奖现金5万元,并颁发“生态杯”;对获二等奖乡镇各奖现金3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造林绿化主要责任人和有功人员的奖励。成绩突出的给予记功奖励,并作为晋升、晋级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和经济处罚;完不成任务的最后一名乡镇除受到上述处罚外,在年度目标考评中,林业工作目标记零分。特别是2010年我县承担着生态县创建达标任务,对完不成任务或造林质量标准低,影响省对我县生态县达标验收的乡镇,县政府将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发现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乡镇,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县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同时,对县直单位的义务植树工作,要视其任务完成情况和树木成活率、保存率评出先进单位和落后单位,严格奖惩。

 

主题词:林业  生态县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主办:县林业局

抄送:市林业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127日印发(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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