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调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3
关于呈报方城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的报告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支持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豫乡振[2022]52号),(豫农领办发[2023]3号)(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方城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方城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调整实施方案》,现随文呈上,请予以备案。
特此报告
中共方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5日
方城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项目调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意见和部署,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南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宛农领办文[2022]4号)、《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特制定《方城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调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巩固衔接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树牢“项目为王”的鲜明导向,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项目入库资料,强化项目入库论证,科学细致谋划和储备一批高质量项目,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问题,最大程度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聚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优先谋划和储备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带动增收能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的项目,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二)坚持程序规范。到村带户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县审定”的程序。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申报。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需急需实施的项目,可适当优化项目入库流程。
(三)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引导其参与项目谋划设计,提高其知晓度、参与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化管理。
(四)坚持防范风险。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资源禀赋,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债务风险,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目标任务
围绕方城县2023年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既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实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实施“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格局,强力推进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等项目的实施;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精准扶持,确保完成全县已脱贫户20154户、41093人和防返贫监测户3325户、9546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全县109个已脱贫村公路、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得到巩固提升;加大农村产业的建设扶持力度,支持脱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使脱贫人口有较为稳定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对杨集镇、二郎庙镇、广阳镇、赵河镇、清河镇乡村振兴连片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培育形成乡村振兴的产业基地,在产业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我县对方案所报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负责。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围绕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加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23年年初计划投入财政补助资金27524.5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60万元;省级资金2700万元;市级资金2450万元;县级整合资金15150万元;其他统筹整合资金764.548万。本次调整后计划投入财政补助资金28501.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898万元;省级资金2412万元;市级资金2156.7万元;县级整合资金15150万元;其他统筹整合资金885.13万。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方城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本年度全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方案122个项目,资金总规模28501.83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77个,计划安排资金9956.66万元;产业发展类项目43个,计划安排资金18031.17万元;其他类项目2个,计划安排资金514万元。产业类资金占总投入的60%以上。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77个)
1.2023年方城县支持乡镇基础设施项目(16个)
(1)建设任务:在县域杨集镇、券桥镇、广阳镇等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相关村内新建道路。修建道路统一使用砼C25的水泥标号,新修道路总长19.058公里。坑塘治理2个,新建机井1眼,拦河坝1座,河道护河堤工程共分8处。
(2)资金安排:共安排使用县级资金1345.55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
(5)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方城县发改委以工代赈项目(2个)
(1)建设任务:新建C25砼道路总长8279.03米。其中:宽4米,长3378.83米;宽4.5米,长251.2米;宽3.5米长1005;宽3米,长3644.5米;铺设排水管3216米;太阳能动力污水处理池一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2座。
(2)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538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359万元,省级资金179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72万元,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方便全村1070人出行。
(5)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3.交通局项目(54个)
(1)建设任务:1.新建道路65802.4米;2.新建桥梁13座,桥梁全长699.72米,涉及7个乡镇。
(2)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7349万元,其中使用县级资金6849万元,使用市级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使该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解决该村邻村群众道路出行,缩短行程。
(5)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4.少数民族发展项目(3个)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3225米。
(2)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158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108万元,使用市级资金50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带动当地生产、生活良好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幸福感,提高项目实施结果满意度。
(5)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5.农村安全饮水及危房改造工程(2个)
(1)建设任务:①对杨集镇胡岗村埋设管道10001米;广安办七里店村埋设管道12604米;赭阳办张庄村埋设管道7786米、八里岔村埋设管道9527米、程庄村埋设管道11585米;券桥镇十二里河村埋设管道3450米,对6个村饮水管网进行改造。②为清河镇6户监测户进行危房改造。
(2)资金安排:共安排使用资金566.11万元,其中使用县级资金544.11万元,使用市级资金12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①项目实施后,使该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产业发展基础得以提升,惠及5320人。②项目实施后,确保6户监测户户住房安全。
(5)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43个)
1.2023年方城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16个)
(1)建设任务:依托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畜牧产业养殖、烟叶特色支柱、温室大棚、仓储车间、冷库、物流仓储链等项目,特别是向乡村振兴片区示范村、脱贫村产业项目生产倾斜。在项目乡镇新建商品猪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7311.6平方米,肉牛牛舍项目14867.52平方米,羊棚2座,晾晒棚1座,新建大棚项目7座,平板桥2座,拦河坝5座,小坝5座等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的设施及公用设备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2)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11196.66万元。其中:使用中央资金5874.63万元,使用省级资金1545.69万元,使用市级资金1045万元,使用县级资金2731.34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坚持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政策驱动模式、主体带动模式、资产收益模式、产业基地模式、农旅融合模式等带贫模式,完善利益结合。通过产业项目实施,确保广大群众增收增效,增加72个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务工收益,户均增收约2000元以上。
(5)责任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有方城县大寺林场。
2.教育扶贫及就业创业项目(2个)
(1)建设任务:对2023年受中职、高职教育学生、职业技能培训2032人,其中,高职、高专每人第年3000元分春季和秋季二个季度进行补贴;对取得A类证书的贫困人员每人2000元(B类证书每人1800元,C类证书每人1500元)进行补贴等。
(2)建设任务:安排脱贫户、监测户公益岗位1380人;解决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
(3)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620万元。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320万元;公益岗300万元。使用中央资金216.23万元,使用省级资金403.77万元。
(4)时间进度:根据教学进度及公益岗实际情况安排实施。
(5)绩效目标:为2032名贫困家庭高职高专学生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雨露计划”补贴资金。增加贫困家庭学员创业就业能力;安排脱贫户、监测户公益岗位1380人;解决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增加贫困家庭学员创业就业能力等。
(6)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
3.金融扶贫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对实施金融扶贫的企业及小额信贷户进行贷款贴息。
(2)资金安排:共安排使用县级资金20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4000户享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
(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4.烟叶特色支柱产业项目(3个)
(1)建设任务:①移动式炕房205座,变压器改造40台套。②赵河镇、广阳镇等10个镇(街道)的烟水配套工程项目。③用于我县赵河镇、广阳镇等6个镇(街道)的20个行政村燃煤烤房改电能烘烤配套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2034.51万元。安排使用中央资金1282.14万元,使用省级资金283.54万元,使用市级资金468.83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使全县烟叶产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增加村集体和群众收入;每年炕烟1025次,总产值2500余元,取得税收563万元左右,向村返还30%税169万元,每个炕房每年向村交付承包费500元。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5.国有林场项目(1个)
(1)建设任务:新建护林房360平方米围墙35米,大门一座,机井一口,院内硬化地坪等配套设施。
(2)资金安排:共安排使用中央资金58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配备了林区的管护房、解决生产生活用水,林区管护、管理条件明显改善。从而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后劲和潜力。还可带动周边贫困人员就业。
(5)责任单位:国有方城县大寺林场。
6.其他项目(20个)
(1)建设任务:①2023年度村庄和产业发展规划费,全县需编制394个村庄规划;②2023年度扶持13个乡镇的19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2)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4102万元。其中使用市级资金64.87万元,使用整合资金885.13万元,使用县级资金3152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①通过规划,提高村建设水平,为394个村的产业发展提供方向。②每年为每个村集体增加收入4万元。并且保本运作,长期发展,保证持续发挥效益。
(5)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组织部。
(三)其他类项目(2个)
1.2022年方城县监理设计评审费用项目(1个)
(1)建设任务:为2023年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评审、决算评审和工程项目监理提供服务。
(2)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316万元,其中使用县级资金300万元,使用市级资金16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为本年度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评审、决算评审和工程项目监理提供服务。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统筹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率。
(5)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2.2022年方城县第一书记经费项目(1个)
(1)建设任务:为全县198个县派第一书记提供工作经费,支持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2)资金安排:共安排使用县级资金198万元。
(3)时间进度:一年。
(4)绩效目标:为全县198个县派第一书记提供工作经费,支持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有利服务于群众。
(5)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六、部门分工
(一)财政部门:按照“应整尽整”的原则,对涉农资金进行资金整合,积极筹措、足额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按规定对各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配进行公告公示;会同乡村振兴、发改等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情况监控及绩效考评,针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策和措施。
(二)乡村振兴部门:精准识别监测户,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按规定编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批复并公示公告;对项目实施、公示、进行监控管理。
(三)业务主管部门: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农业、民宗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进行审核把关,负责项目的论证、评审、立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的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等各项工作。
(四)监督检查单位:发改、财政、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制定和完善监管措施,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精准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县委、政府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政治站位,在原来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以县委常委为组长的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作组、产业就业攻坚工作组、项目资金攻坚工作组等九大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工作,定期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定完善措施,高效推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入库进行前置审核、评审论证等,杜绝出现各类负面清单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与绩效统一性。严格按照《方城县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第三方)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项目流程进行审计,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规范。
(三)优化招投标流程,加快推进实施。按照中央及省、市各级文件要求和各级会议精神,对批复实施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优化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办理流程,做好项目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必须招标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程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开展采购,及早开工建设,全力保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将疫情对脱贫群众脱贫增收的影响减轻到最低限度。
(四)加强资金监管,突出绩效管理。一是要求使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项目和资金使用结果及绩效要一律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和资金拨付的旬报制,加强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情况监控,针对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策措施。三是突出绩效导向。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增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绩效目标、促进贫困群众增收、有效防止返贫的关联度。项目实施完成后,财政部门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将结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决策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和预算资金申请单位改进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方城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明细表
附件:方城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xls